1目的
在儀器設備兩次檢定之間,進行期間按核查,驗證該設備是否保持檢定/校準時的狀態,確保其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。
2適用范圍
適用于本監測站所用的JDS106-A型紅外分光測油儀的期間核查。
3核查依據
《水中油份濃度分析儀檢定規程(JJG950-2000)》
JDS106-A型紅外分光測油儀使用說明書
4核查環境條件
電源:AC(220±22)V,(50±1)Hz
溫度:5-35℃;相對濕度:不高于80%
儀器應放在無劇烈震動、無腐蝕氣體、無強電磁場干擾、通風良好、無塵的實驗室中。
5核查程序
外觀:儀器應附有制造商的使用說明書,并標明儀器名稱、制造單位名稱、儀器型號、出廠編號及出廠日期等;涂層色澤均勻,不得有變形、漏底、裂紋及起泡現象;各個開關按鈕靈活可靠,機械部件運行平穩。
檢出限:儀器開機預熱穩定后,用環保專用四氯化碳校準儀器零點;連續測量11次四氯化碳空白溶液的吸收值,并求得11次測量值的三倍標準偏差作為檢出極限。
示值誤差
校準后按儀器說明書的操作方法分別測定濃度為5mg/L、10mg/L和40mg/L 的油標準溶液,重復測定三次,并取其算數平均數值為儀器的測量值。
重復性:測定濃度為8.0mg/L的油標準溶液,測定前用四氯化碳調零,建立平臺,重復測定五次,計算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。
6評定要求
檢出限:≤0.2mg/L
示值誤差:±5%
重復性:≤2%
7核查周期
在儀器兩次檢定之間,每隔六個月核查一次。